清研觀點 | 世界銀行新版評估體系BEE“市場準入”領域透視(上)
世界銀行新營商環境評估體系(BEE)以原有DB評價體系為基礎,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的中觀和微觀環境,囊括從企業開辦、運營到破產的10項指標領域,并對每項指標從監管政策質量、公共服務可及度、企業辦事便利度三個維度進行綜合評估,進一步拓寬了考察視野。
作為企業創辦與運營的第一關,開辦企業依舊是BEE的關鍵評估內容。在DB僅考察開辦企業的效率基礎上,BEE的“市場準入”指標新增“市場準入的監管質量”、“數字化公共服務和企業信息透明度”兩項內容,并將衡量這兩項內容的實際執行效果。
基于豐富的國際國內營商環境評價經驗,清研集團將對BEE評估體系10項指標進行深入解讀與分析,以把握指標評價重點和評價動向,為政府和相關機構給予專業性意見參考。本期將聚焦“市場準入(Business entry)”領域,圍繞指標設置背景、指標評價內容及其與原DB評價內容的對比進行解讀。
1.指標設置背景
創業者進入市場通常會遇到阻礙。在市場準入規則繁瑣的地方,資源受限的創業者可能沒有機會將想法轉化為可盈利的公司業務。
正規注冊公司享有諸多便利,如法院提供的法律服務、銀行提供的金融服務、員工可享受的社會福利。區域經濟也將受益:創業活躍的地區往往就業機會增多,經濟增長也越快。此外,隨著正規企業的增加,地方稅基也會擴大,政府將有更多資金投入到生產率較高的領域,并致力于其他社會和經濟發展目標。
強有力的證據表明,較高的創業成本往往伴隨著較低的的就業水平和生產效率。對初創企業的繁瑣監管與嚴重腐敗和不規范市場有所關聯。簡單的開辦企業流程是促進創業的關鍵因素。
數字化技術和信息透明度有利于促進開辦企業數量增加。數字化公共服務可以降低企業與政府互動的合規成本,以減少企業家擔憂。企業網上登記注冊和線上支付是數字政府促進商業正規化的舉措之一。此外,透明和準確的注冊企業數據是良好商業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數據可為政府進行統計分析和設計相關政策提供依據,也為市場參與者評估投資或進入市場的風險提供了信息參考。
2.“市場準入”由三組指標進行衡量
BEE使用三組指標衡量“市場準入”領域:(a)市場準入的監管質量; (b)數字化公共服務和企業信息透明度;(c)開辦企業的便利度。
與之前DB“開辦企業”指標相比,BEE的“市場準入”指標囊括了新的考察內容并擁有更加開闊的視野。
“市場準入的監管質量”是第一個新增領域,重在考察市場準入的良好監管做法、行業準入限制等。該指標還增加了國際視角的考察維度,不僅包括內資企業,還包括外資企業。“數字化公共服務和企業信息透明度”是第二個新增考察領域。“開辦企業的便利度”以之前DB“開辦企業”指標為基礎,重點反映前兩組指標對市場準入的影響。
a.市場準入的監管質量
這組指標將對市場準入的監管框架進行評估,主要包括開辦企業的良好監管做法和對國內外私營企業的市場準入限制等兩方面內容。“國內外企業”的定義將與外部專家、公民、政府和利益相關方協商后確定。該指標的數據可通過專家(律師、公證人、會計師和稅務顧問等熟悉市場準入監管框架的主體)咨詢進行收集,并通過案頭研究得到證實。
(1)企業注冊的良好監管做法——該指標主要評估適用的監管政策框架是否有某些良好做法,能夠為企業開辦提供一個安全、明確的環境。一個有利于創業的營商環境對于釋放新企業的潛力至關重要。該指標建立在貿易法委員會企業登記指南和原則、企業登記論壇(CRF)的年度刊物、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標準以及DECIG以前對企業登記注冊良好做法研究的基礎上。
其中一些良好做法是針對公司成立和運營,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性檢查。例如,為避免欺詐行為或公司身份竊取,必須對公司名稱或企業家身份進行強制性核查。BEE指標還將評估是否允許第三方專業人員(如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參與企業注冊登記。是否允許企業家將政府要求的標準化材料以電子形式提交給市場監管部門,以實現信息自動驗證并降低市場準入成本。
另一個關鍵領域是確保信息的充分透明度,為防止公司信息被用于洗錢或其他非法活動,要求企業家在開辦企業時提交必要的信息并核實受益人情況。當公司名稱、股東信息、受益所有人信息等發生變化時,監管框架必須規定信息變更的相應要求和期限,以便企業進行信息更新。
(2)對企業市場準入的限制——該指標評估國內外私營企業的市場準入監管限制。準入限制妨礙了潛在公司的設立。這一指標建立在經合組織關于境外直接投資限制和市場準入的研究、企業登記論壇(CRF)的年度刊物、DECIG的研究以及《跨國投資報告》的基礎上。
對國內私營公司的準入限制可以是一般性,也可以是具體的。在一般性準入限制中,企業家可能要為企業成立繳納一定數額的最低資本金,獲得特定的經營許可證/市政許可證/環境許可證,或者要證明其符合教育或培訓要求的最低標準。這些準入限制可應用于具有特定環境影響或特定風險水平的商業行為,限制條件也有可能針對特定群體的國內企業家,如當其在開設銀行賬戶或開辦企業時將面臨額外要求。對國內私營企業的準入限制主要集中在能源、傳媒、電信等行業領域,這些特定行業對國內私營企業的進入或股權占比會有所限制。
同樣,對外資私營公司的準入限制既可以是一般性的,也可以是具體的。除適用于國內私營公司的一般限制外,外國私營公司還面臨所有權或股息分配方面的限制,或需要遵守額外的要求(如外文認證文件、一般投資者許可)。也有一些特定行業的限制,限制外國的參與權或所有權(如在能源、媒體、電信等領域)。
相較于原DB“開辦企業”指標,“市場準入的監管質量”為新增內容,主要考察法律/監管框架的制度合理性和有效性。下一期,我們將數字化公共服務和企業信息透明度、便利度方面繼續解讀“市場準入”領域評價內容,并進一步分析該指標和DB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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